第七重居所

第二章

第二章 神婚

Chapter II. Spiritual Marriage

同一主題的論述:透過一些精心繪製的比較,解釋了精神結合和精神婚姻之間的區別。

1. 想像中的異象帶來的精神婚禮。 2. 精神訂婚與婚姻不同。 3. 精神婚姻持久。 4. 不那麼精神上的訂婚。 5. 精神婚姻永久。 6. 聖保羅與屬靈婚姻。 7. 靈魂結合的喜悅。 8. 堅信天主的內住。 9. 它的和平。 10. 基督為靈魂神聖結合的祈禱。 11.它的實現。 12.第七重居所的靈魂不可改變的平靜。 13.除非得罪神。 14.第七府外的鬥爭。 15. 比較解釋這一點。

1. 1. 現在我們來談論神聖和精神的婚禮,儘管這種崇高的恩惠在我們今生無法完全接受,因為如果放棄天主,就會失去這種偉大的好處。天主第一次賜予這種恩典時,透過想像中最神聖的人性,他向靈魂展示自己,以便靈魂能夠理解並認識到它正在接受的至高無上的禮物。祂可能以與其他人不同的方式顯現自己;我提到的那個人,在領聖餐後,看到了我們的主,充滿了光彩、美麗和威嚴,就像祂復活後一樣。 403他告訴她,從今以後,她要關心他的事務,就好像它們是她自己的事情一樣,他也會關心她的事情:他說了一些她聽不懂的話,她無法重複。這似乎不是什麼新鮮事,因為我們的主曾在其他時候向她啟示過自己;404但這是如此不同,以至於讓她感到困惑和驚訝,既因為她當時所看到的和聽到的話語的生動性,也因為它發生在靈魂的內部,除了最後提到的那個之外,沒有看到其他異象。

2. 2. 你必須明白,在這座居所中看到的景象與在以前的居所中看到的景像有很大的不同;精神婚姻和精神婚姻之間存在著同樣的區別,就像那些僅僅訂婚的人和其他在神聖婚姻中永遠結合在一起的人之間的區別一樣。我已經告訴你405,雖然我做這個比較是因為沒有比這更合適的了,但這種訂婚與我們的肉體狀況的關係並不比靈魂是一個脫離肉體的精神更重要。對於精神婚姻來說更是如此,因為這種秘密的結合發生在靈魂的最深處,天主本人必須居住在那裡:我相信不需要任何門就可以進入它。我說,“不需要門”,因為迄今為止我所描述的一切似乎都是透過感官和官能來實現的,這必須是我們主的人性的代表,但在精神婚禮的結合中所經歷的卻是非常不同的。在這裡,天主出現在靈魂的中心,不是透過想像,而是透過比以前看到的更神秘的理智願景,就像祂在沒有進門的情況下向使徒顯現時說:「Pax vobis」。 406

3. 3. 天主瞬間賜予靈魂的秘密是如此神秘,其恩寵是如此崇高,以至於靈魂感到一種至高無上的喜悅,只能用「我們的主暫時以一種比任何異像或靈性喜悅更微妙的方式向靈魂啟示他自己的天國榮耀來描述」來形容。就我們所知,靈魂,我的意思是這個靈魂的精神,與天主合而為一407天主本身就是一個精神,他很高興向某些人展示他對我們的愛有多遠,以便我們可以讚美他的偉大。因此,他屈尊將自己與他的創造物結合在一起:他將自己與她結合在一起,就像兩個人結合在一起一樣牢固,永遠不會將自己與她分開。

4. 4.精神上的訂婚是不同的,就像結合的恩典經常會被解除;因為雖然兩個事物通過結合而成為一體,但分離仍然是可能的,因此每個部分仍然是一個獨立的事物。這種恩惠通常很快就會過去,之後,據靈魂所知,就沒有他的陪伴了。

2725. 5. 在與主的屬靈婚姻中並非如此,靈魂始終與神同在其中心。聯盟可以用兩根蠟燭來象徵,兩根蠟燭的尖端相互接觸得如此緊密,以至於只剩下一根蠟燭;或者,燈芯、蠟和光合二為一,但一根蠟燭可以再次與另一根蠟燭分開,並且兩根蠟燭仍然不同;或者可以將燈芯從蠟中取出。但屬靈的婚姻就像雨水從天上落入河流或溪流,成為同一種液體,因此河流和雨水不能分開;或者它像一條流入海洋的小溪,之後就無法與它分離。這種婚姻也可以比喻為一個房間,一束明亮的光從兩扇窗戶射入,雖然進入時是分開的,但光線卻變成了同一束光。

6. 6. 也許當聖保羅說:「與主結合的,便是一靈」408,他指的是這種至高無上的婚姻,它的前提是陛下已經透過結合與靈魂結合。同一位使徒說:「對我來說,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收穫。」409我想,這句話可能是由靈魂說出的,因為現在我所說的那隻小蝴蝶帶著極大的喜悅死去,因為基督是她的生命。

7. 7.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點通過其影響變得更加明顯,因為靈魂通過某些強烈而不容誤解的秘密直覺了解到,是天主賦予了它“生命”,並且雖然無法描述,但卻可以敏銳地感受到。這些產生瞭如此難以控制的感覺,以至於經歷它們的人無法克制多情的感嘆,例如:「哦,我生命中的生命,支撐著我的力量!」以及其他類似的願望。 410因為從神性的懷抱中,天主似乎永遠緊緊地擁抱著這個靈魂,流出了乳汁,安慰了城堡的僕人。我認為他希望他們以某種方式分享靈魂所享有的財富;因此,從吞沒了小溪的河流中,時不時地流出一些水滴,以維持新郎和新娘的僕人的身體力量。

8. 8. 一個人意外地掉進水里,他不可能不知道;這裡的情況是相同的,但更明顯。大量的水不可能落在我們身上,除非它來自某個源頭——所以靈魂確信,其中一定有某個人射出這些飛鏢,使自己的生命充滿活力,並且有一個太陽,從那裡,這燦爛的光芒從精神的內部流向它的官能。

9. 9. 正如我所說,靈魂本身永遠不會離開這個中心,也不會失去他所能給予的平安,當使徒們聚集在一起時,他將平安賜給了他們。 411我認為我們主的這一問候包含著比言語所傳達的更深的含義,正如他命令光榮的抹大拉“平平安安地去”一樣。 412主的話在我們裡面起作用,413在這些情況下,它們一定已經在那些已經準備好從自己內部驅逐所有肉體的東西並只保留精神的東西的靈魂中發揮了作用,以便與非受造的精神中在這種屬天造的精神中結合起來。毫無疑問,如果我們清空​​自己所有屬於受造物的一切,為了天主的愛而剝奪自己,那麼同一位主就會用祂自己充滿我們。

10. 10.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祂的使徒們祈禱(我記不清了),祈求他們能夠與天父並與祂自己合而為一;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 414 我不知道愛怎麼比這更偉大!不要讓任何人退縮進入這裡,因為陛下還說過:「我不僅為他們祈禱,也為那些透過他們的話語相信我的人祈禱」;415並且他宣稱:「我在他們之中。」416

11. 11.天主幫助我!這些話是多麼真實,靈魂是多麼清楚地理解它們,在這種祈禱狀態下,靈魂發現它們本身就被實現了!我們也應該如此,除非是我們自己的過錯,因為我們的君王和主耶穌基督的話是不會落空的。是我們失敗了,因為我們沒有適當地安排自己,也沒有消除所有可以阻擋這道光的東西,這樣我們就看不到自己在這面刻有我們形象的鏡子中。 417這就是愛的力量,靈魂啊,在我心中描繪你沒有工匠擁有這樣的藝術,無論他的技巧如何,你的形像是否可以如此傳授!是愛給了你生命──那麼,美麗的人,如果你迷失了自己,你會看到我懷裡印著你的肖像──靈魂,在我身上尋找你自己。

12. 12. 回到我剛才所說的。神將靈魂安置在自己的居所中,那居所就在靈魂本身的中心。他們說,我們的主居住的至高天堂並不與其他地方一起旋轉:因此,官能和想像力的慣常運動似乎不會以任何可能傷害靈魂或擾亂其平靜的方式發生。

13. 13. 我似乎在暗示,在神將靈魂帶到這一步之後,靈魂就一定會得救,並且不會再陷入罪中? 418   「她〔自己〕得到了這樣的保證,有一天她會結出神的果子,她幾乎想像自己已經擁有了神,然而卻沒有隨之而來的喜樂。她與一個人處於同樣的地位,透過法律合同,他獲得了一筆輝煌的財產,該財產將成為他的,並且他將在特定日期,其果實。有權契據,而無法佔有該財產。 Cant. stanza xxii.3)說:「我相信,沒有一個靈魂在沒有得到恩典的確認的情況下,永遠不會達到這個狀態。 」另見裡貝拉,在《Acta Ss.》中。p. 554,大約罰款。  我的意思不是這個:每當我說靈魂似乎是安全的,我必須被理解為暗示只要國王陛下將其置於他的照顧之下並且它不會冒犯他。無論如何,我確信,這樣的人雖然意識到自己所處的崇高地位,並且已經保持了好幾年,但她並不認為自己是安全的,而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小心,避免對天主做出哪怕一丁點的冒犯。正如我稍後將解釋的,她最渴望為他服務,當她看到自己能為他做的事情與她應該做的事情相比是多麼少時,她感到持續的痛苦和困惑。這不是輕微的十字架,而是一種嚴重的屈辱,因為她越努力地進行懺悔,就越高興。她最大的懺悔就是被天主剝奪了做任何事的健康和力量。我在其他地方告訴你這給她帶來了多麼劇烈的痛苦,但現在這讓她更加悲傷。這一定是因為她就像一棵樹,嫁接在溪流附近的樹幹上,使它變得更加翠綠,更加碩果累累。 419 為什麼要驚嘆這個靈魂的渴望,他的精神已經真正與我所描述的天水合而為一?

14. 14.回到我所寫的內容。權力、感官和激情並不是要持續享受這種平靜。靈魂確實如此,但在其他居所中,仍然有掙扎、痛苦和疲勞的時刻,儘管一般來說,它們並沒有失去平靜。這個「靈魂的中心」或「精神」很難描述,甚至很難相信,所以我想,姊妹們,我無法解釋我的意思,這樣你們就不會不相信我了;很難理解怎麼會有十字架和苦難,但心靈卻有平安。

15. 15. 讓我給你一兩個比較-願天主保佑它們可能有用;如果沒有,我知道我說的是真的。國王住在他的宮殿裡;他的王國發生了許多戰爭和災難,但他仍然留在王位上。同樣的道理,儘管其他宮裡有騷亂和野獸肆虐,但這些都不會進入第七重居所,也不會驅散靈魂。雖然心靈對這些煩惱感到遺憾,但它們不會打擾它,也不會剝奪它的平靜,因為激情太壓抑了,不敢進入這裡,在那裡它們只會遭受更多的失敗。全身雖痛,但頭若健全,則不受影響。我對這些比較微笑——它們並不令我高興——但我找不到其他的比較。你想怎麼想就怎麼想吧——我已經告訴你真相了。

註腳

403

相對。三. 20;九. 8和25。

404

生活,第 1 章。 xxxix。 29.

405

城堡,M. v. ch。四. 1.

406

聖約翰 xx。 19.

407

相對。 xi. 1.sq.

408

1 科。六. 17:“Qui adhæret Domino unusspiritus est.”

409

菲利普.我。 21:“Mihi vivere Christus est,et mori lucrum。”

410

佛雷路易斯德萊昂出版的《感嘆書》中包含了大量這樣的感嘆。德富恩特認為這本書寫於 1569 年,但由於聖女小德蘭的精神訂婚發生在 1572 年 11 月 18 日,因此至少部分內容似乎是較晚的日期。精神婚禮必須在上述年份和 1575 年 5 月之間舉行,但無法確定確切日期。 (有關感嘆號,請參閱小型作品)。

411

聖約翰 xx。 19.

412

聖路加七世。 50.

413

如上所述,M.vi。 ch.三. 6. 生活,第 1 章二十五. 5.

414

聖約翰十七世。 2 I:“Ut omnes unum sint,sicut tu Pater in me,et ego in te,ut et ipsi in nobis unum sint。”

415

聖約翰十七世。 20:“Non pro eis autem rogo tantum, sed et pro eis, qui Credituri sunt per verbum eorum in me.”

416

聖約翰十七世。 2 3:“eis 中的自我。”

417

   這個想法在聖德蘭的詩中得到了表達:Alma, Buscarte has en Mi’(詩 10,小作品)。這就是愛的力量,靈魂啊,將你描繪在我的心中,沒有一個工匠擁有這樣的藝術,無論他的技藝如何,都能將你的形象傳達給我!是愛給了你生命──那麼,美麗的人,如果你迷失了自己,你會看到我懷裡印著你的肖像──靈魂,在我身上尋找你自己。

418

   聖德蘭 1581 年 5月寫給時任奧斯馬主教唐・阿隆索・委拉斯開茲的信中寫道:“她[自己]得到了這樣的保證,有一天她會實現天主的果實,她幾乎想像自己已經擁有了天主,然而,卻沒有隨之而來的喜悅。”她與一個人處於同樣的地位,通過法律享用合同,他獲得了一筆輝煌的果實,該財產將成為他的特定日期。在此之前,他僅持有所有權契據,而無法佔有該財產。然而,我的靈魂不願意立刻被天主佔有,因為它不相信自己配得這樣的恩典。它只想繼續為他服務,即使要付出可怕的痛苦的代價。在接受了這樣的保證之後,它不會介意這樣服務他,直到世界的盡頭。 』聖十字架約翰在處理這個問題時(Spir. Cant. stanza xxii.3)說:「我相信,沒有一個靈魂在沒有得到恩典的確認的情況下,永遠不會達到這個狀態。」另見裡貝拉,在《Acta Ss.》中。 p。 554,大約罰款。

419

詩。我。 3:“Et tamquam lignum quod plantatum est secus decursus aquarum, quod fructum suum dabit in tempore s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