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節

聖經釋經學的定義

保祿在呂斯辣宣講福音,外教人稱他為赫爾默斯,因為他是主要發言人(宗十四11)。據古代神話,赫爾默斯為希臘神名,是眾神的使者及主要發言者,因此希臘人奉之為善於辭令、有口才的神或中保。同樣,在帕丕雅(Papias)的著作裡,伯多祿的翻譯者也被稱作馬爾谷。赫爾默斯、翻譯二詞,來自希臘動詞,意指解釋或翻譯曖昧言詞或外國語言。此動詞演化成形容詞,便表示「屬於解釋或翻譯曖昧言詞的學識」;因為是形容詞,必須與名詞連用,含蓄地說,這名詞便是一種知識或學問,即解經學。所以解釋學是研究如何解釋曖昧字句、並為此提出適切法則的學問;而聖經解釋學則是為斷定聖經章句的真正意義,提出法則的學問。

解經學的重要,由聖經的本質就看得出來。聖經的言詞,無論原文或譯文,都有許多文字和道理不清楚的地方;因為聖經作者的語言、才智、教育、生活習慣、想法、表達思想的方式,與我們相去甚遠。下文將舉若干實例加以說明。天主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藏於各卷經典中的豐富真理,是透過各種超性表象——即天主自己的顯聖、神蹟、預言等——顯現出來。

再者,舊約各部分各有特殊理由,盡屬天主在以色列歷史中的救恩計劃;至於新約所載的真理,則更加豐富。

聖經的許多章句在“流出活水的江河”的比喻下,許下天主的未來救恩:耶穌告訴猶太人,自己為所有信他的人就是聖經所說的生命和神恩的真泉源(若七37-39)。熙雍或以色列民族被聖詠作者比作被教外人拋棄的石頭;耶穌自比作這塊石頭,屋角的基石,整個救恩的基礎(詠一一八22瑪廿一42-44)。法利塞人和經師們,耶穌同時代的人,就是依撒意亞所譴責的,對天主的虛偽敬拜者(依廿九13;谷6)。兒童們在耶路撒冷向耶穌所詠唱的頌歌(瑪廿一16),耶穌說就是第八篇聖詠所提及的天主最喜悅的讚曲。

耶穌在六九和三五兩篇聖詠裡曾讀到猶太人的惱恨:“他們恨了我和我父”。但這是為應驗他們法律上所記載的話:“他們無故地惱恨了我”(若十五24-25)。在先知書中,主耶穌曾讀到自己的苦難,因此在受難的時刻,曾宣告自己被交於死亡,是為應驗先知所記載的(瑪廿六56;谷十四21)。在聖詠作者被用腳踢傷自己而為之悲傷的同席者身上,耶穌看到了出賣自己的門徒的可怕形象(詠四一10),耶穌肯定自己揀選了他,是“為應驗”聖詠上的這個預言(若十三18)。匝加利亞十三7曾瞥見被打傷的牧人和四散的羊群,而耶穌卻說自己就是這個牧人,自己的門徒就是在受難夜裡四散奔逃的羊(瑪廿六31)。最後在逾越節餐廳裡,仍然持久的默想依撒意亞有關上主的僕人“被列於罪犯之中”的預言,並對門徒說:這也是論我寫的,也“必須應驗在我身上”。(路廿二37)

以上所述,都屬個別事例;接下來討論四項一般論斷。

(A) 耶穌因猶太人錯解聖經,當眾譴責他們的無信。他們只求文字表面,昏愚不堪,認不清聖經中明明講論默西亞的話:「正是這些經典為我作證」(若五39)。可見聖經處處都有講論基督的證言,只是各處不一樣清楚。

(B) 路廿四25-27記載:耶穌復活後,兩個門徒往厄瑪烏去,途中彼此談論基督受難的事,耶穌對他們說:「唉!無知的人哪!為信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竟這般遲鈍!……」於是從梅瑟及眾先知起,把全部經書論及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解釋了。可見聖經處處都有論及基督的話。第 26 節更指出:基督的這份認定,便是路加自己的認定。

(C) 從復活到升天這段日子,耶穌屢次跟宗徒們談到天國(宗一3)。路加聖史把基督的這些言論,概略記在廿四44-49數節之內。這些言論之中,耶穌把自己在世時所講的全部道理都向宗徒解釋;他們雖記住了道理,當下卻不明白(路九44-45)。言論的要旨是:舊約——尤其法律、先知與聖詠各書論及基督所寫的一切——都完全應驗在基督身上。這些經書揭示舊約極高的一致性,而耶穌把自己立為舊約密切而至高的法則。就像他在顯聖容時自處於梅瑟與厄里亞之間,為使人知道:福音由法律和眾先知作證。

(D) 路廿四45記載:“耶穌遂開啟他們(宗徒們)的明悟,叫他們理解聖經”。理解聖經是光照、連續和持久的奇恩。耶穌將此奇恩賜給宗徒們,讓他們明白全部舊約的經書,特別叫他們明白聖經的一些部分,就是有關基督受難、復活和因基督之名向萬民宣講救恩的三個真理(路廿四46-47)。

所以必須承認:宗徒從天主領受了特殊奇恩。領受此奇恩,宗徒便能在聖經的深奧裡找出、明白並宣講基督的奧跡。耶穌在若十六13所說的話,正點明此奇恩即「聖神充滿」的保證:因為啟示的圓滿(進入一切真理)之中,已含有天主在舊約論及默西亞的啟示。

宗徒既具備理解聖經深奧的奇恩,自然了悟舊約中天主計劃的預兆特質——

伯多祿曾對猶太民族宣告:「所有先知」都預言了宗徒所宣講的默西亞救恩(宗三24),「所有先知」也都為基督作證,凡信他的都得救恩(宗十43)。這位聖宗徒在書信中更詳細地解釋:那些預告天主要賜給你們恩寵的先知,曾以這救恩為探求思索的對象;他們作了許多預言,推究默西亞何時、在何種光景下出現,所要受的痛苦與所要得的光榮如何。可是「啟示給他們,不是為他們自己,而是為服事你們」;這一切,如今才傳報給你們(伯前一10-12)。

伯多祿在洪水滅世,諾厄及其家人得救的事上,分辨出一個特別的表象,他說“這水所預表的聖洗,如今拯救了你們”(伯前三21)。

創二23-24兩節記述原始婚姻制度的史事,保祿則宣告:這史事中含有一個奧跡,是更高深的尊貴,藉以預示基督與教會的結合(弗二31-32)。

聖經記載,亞巴郎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婢女所生的依市瑪耳(創十六5),一個是主母(自由婦女)所生的依撒格(創廿2)。保祿談此事時,宣稱這段史實是寓意史事,超越歷史本身,另有所指:那兩個婦女代表兩個盟約——舊約(所有猶太人)以婢女哈加爾為代表,在西乃山以奴隸之心訂立;新約(所有信基督的人)以自由的婦人撒辣為代表,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基督的教會),藉恩寵與自由之神訂立(迦四22-31)。

希八5談司祭品位與肋未人所行祭獻的一切禮規,稱之為「天上事物的模型和影子」。這一節與接下來談真會幕的臣僕(基督)那節,形成正反對照。所以禮儀法規不過是表象和影子,由梅瑟在地上指定,與天主在天上所立的原始、真實、純正的司祭品位互為映襯。

又如哥二16-17,梅瑟對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所立的規定,被稱為「未來事物的陰影;至於實體,乃是基督」。所謂「未來的事物」,就是基督賜給世界的默西亞幸福。這幸福構成一個大的實體(身體),實體把自己的影子投射在舊約一切合法制度上。實體既在影子之先,所以在天主的計劃中,先有基督,而他的實體覆蓋了舊約——基督因此成為歷史的中心。

最後,新約的聖作者,尤其聖史瑪竇證明耶穌的許多事實,在舊約中早已預言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