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二節

特論預象意義

預象意義是藉聖經的言詞、在經文中間接表露的真理;亦即經由聖經章句的字面言詞,直指其所指涉的人、物或制度而宣告的真理。

解釋:由上可知,舊約裡有許多章句講某人(約納、厄里亞、瑪拉基亞的使者等)或某物(洪水、瑪納、銅蛇等)。基督和宗徒們在新約裡,用這些章句來講述或證明另一層更高深的事實與真理,這事實與真理涉及基督及其道理:厄里亞即是洗者若翰、銅蛇即是被釘死的耶穌等。因此這些章句帶有雙重意義:一是字面意義,亦即舊約同一章句所展示的自然意義;一是新約所啟示的卓絕默西亞意義,這後者便是預象意義。所以預象意義,是潛藏於舊約歷史事實或文字之中、同時又指向未來默西亞真理或事物的意義。

舊約字句以字面意義所指的人、物、制度,稱為預象(Typus);新約中與這些人、物、制度相對應的人、物、制度,稱為「預象相對之實體」(antitypus)。

預象意義的存在—關於亞當的犯罪和墮落,在創第三章所記述的,構成了第二亞當完全復元的預示表象。保祿作證說:“這亞當原是那未來亞當的預象”(羅五12-21)。一個人是罪惡和死亡的原因,同樣,一個人是正義和永生的原因。雖然這個預示表象是對立的:預象(亞當)毀滅了一切;預象相對之本體(基督)重整了一切。

保祿在羅五14節肯定了此處的預象意義,並用它來作為真正論證的基礎(參閱格前十五21-22,45-49)。

據詠一一〇4,基督的另一預象是默基瑟德。創十四18-20記述了這位偉大人物。這三節經文揭示他的身分——身為君王與司祭,地位高於亞巴郎,他祝福了亞巴郎,而他的族譜卻隻字未載。基於這三個理由,依希七1的宣告,默基瑟德便是基督的預象。因為基督正是君王兼司祭,他的司祭職位超越肋未司祭職位;基督是司祭、沒有族譜,常活著為我們轉求——此一典型預象,也獲教會傳統的支持。

依六9-10論先知時代猶太人的無信,預示了猶太人對耶穌道理的無信。耶穌親自指出此義,對觀福音記載了下來;若望在論證中加以闡述(若十二39-41);保祿在羅馬與猶太人辯論時也引用過此段經文,並以之作為整場爭論的最後結論(宗廿八25-27)。

依撒意亞先知聽見侍立天主前的一位天使向其他的天使發令,命他們為上主預備道路,因為上主要親自引領充軍者返回故國(依四十3),洗者若翰把這話貼在自己身上非常適當,因為他如天父派出的天使,來給降生的救世主耶穌預備道路(瑪三3;谷一3;路三4、6;若一23)。

又如阿希託費耳原是達味的好友,後來卻背棄達味、起身反抗(撒下十五12;詠四一10),耶穌便引此聖詠,暗指出賣自己的猶達斯(若十三18)。申十八18-19所言的先知,按宗三21即指耶穌;出十四1的逾越節羔羊,按若十九36等處,即指十字架上受死的耶穌。

附註:因此,預象意義便是關於基督的真正預言,這預言潛藏於舊約某段章句的字面意義之下。預象意義如同預言一樣,超越歷史事實本身,故其存在唯有以啟示所賜的證據才能證明。這些證據即宗徒傳授的權威與新約的權威;兩者的證言皆正確無誤。

上述說明與實例,已提到新約的權威:新約對預象的確證來自經文本身——觀察聖作者以何種方式陳明預象。例如,聖作者先用一句帶權威性的引言:「這事的發生,是為應驗上主藉先知所說的話……」或「正如經上所記載的……」之類。可見聖作者以這種方式援引舊約證據,是有意持守所引的證據,藉以確切證明自己所述的真理(《聖經袖珍》463)。

又須注意:聖作者是否為了證明真理而使用預象,雖如上述諸例可見,但聖作者的論證意向並不總是表達清楚;每句經文都須逐一審查。

就現有所知,由宗徒傳授所明確證明的預象,僅有一例:厄娃為天主之母的預象。歷代許多教父也在其著述言論中支持並衛護此預象。

預象意義的論證力量是充分的,如同在字面意義裡一樣,只要確實證明有預象意義。理由是因為不拘字面意義或預象意義都陳述天主所要表明的真理。因此,由於默基瑟德是基督的預象,我們可以正確地斷定基督具有君王和司祭的地位。又亞當是基督正相反的預象,所以能正確地說基督耶穌是人類的完美重整者。

但要注意,立論不可逾越聖作者所斷定的預象範圍。例如保祿證明撒羅滿是基督的預象,因為論及兩者,天主都說:「我要作他的父親,他要作我的兒子」(撒下七14;希一5)。此處預象範圍僅止於「父子」關係。意思是:天主對撒羅滿所流露的特別父愛,預示了天主是基督的真父、基督是天主的真子。除此關係外,撒羅滿便不再是基督的預象。所以擁有智慧與財富的撒羅滿,並不就是基督的真預象,雖然保祿稱在基督內「蘊藏著智慧和知識的一切

寶藏」(哥二3),但這已逾越預象的界限。不過,偶爾可作為很好的附義(Accommodatio)來理解,因為耶穌自己也曾將撒羅滿的智慧與自己相比(瑪十二42)。

法則:在新約作者認定為意義深遠的舊約段落中,我們當揭示並闡述天主親自安排與旨意的預象意義;同時應小心留意,切不可把其他事理的借意,當作聖經真正的預象意義(《聖經袖珍》553)。

論字面的默西亞意義——舊約經書中有許多字句和較長的章句,照字面看就是預言基督。並且這些文字和章句,因新約的權威,揭示出默西亞意義。

就字面意義而言,著名的默西亞聖詠有以下幾篇:第二篇「萬邦為什麼囂張」;第十六篇「天主,求你保佑我」;第二十二篇「我的天主,我的天主」;第六十九篇「天主,求你從速拯救我」;第七十二篇「天主,求你給君王傳授你的權柄」;第一一〇篇「上主對我主起誓說」。至於第八十七篇「上主喜愛自己的宮殿」,並非依新約的權威,而是相當於先知預言,自然也成為默西亞聖詠。

詠四十7-9「犧牲與素祭已非你所喜……」一段詩文,因希十5-10的權威,自然便是默西亞聖詠。又匝十二10描述希伯來人民因反對上主、或殺害一位救國英雄所犯的滔天大罪而發出的悲哀,說:「他們要瞻仰他們所刺透的我」。此言在刺透耶穌肋旁一事上應驗了,意指殺害基督的猶太人——那群劊子手——將來要回頭改過(若十九39)。

依撒意亞先知書中四篇有關“上主的僕人”的詩歌,按照獨特的字面意義是指基督。

結論—我們從論及舊約的預兆和預象的特性所講的一切論證中,推論出三個結論。

1.耶穌與宗徒們承認,天主的計劃中有一種屬神的特性:以色列的變故與神諭、制度與期望,皆預先註定,以預示默西亞和默西亞的勸諭。天主特別的行動,將另有預示意涵的事實加諸歷史事實之上,以色列歷史就此變形,遂成為未來事物的預兆、有關基督的預言。

事實與預示、字面意義與預象意義,構成了舊約的特殊性質。所以基督是萬物的始末,也是聖經的「阿耳法和敖默加」、「元始和終末」(默廿一6),因為一切都在基督內找到結局(圓滿)。「舊約所言、所載的一切事,由天主極明地安排處置,使過去的事得以神秘的方式預示新約恩寵中將要實現的事」(《聖經袖珍》552)。

所以舊約經書(連史書在內),在其他世俗書籍之間顯得格外卓絕,也是因為聖經歷史承擔著宗教上的特殊目的(《聖經袖珍》559)。

2.宗徒之所以能在舊約裡發掘出超越史實的意義、並權威地予以確證,是因為他們從基督那裡領受了理解聖經的奇恩。他們既為教會的導師,從聖神領受了圓滿的啟示,這些奇恩不會因他們作了聖作者、因天主的默感而書寫、為盡天主的職務而施教,就離開了他們。

3.舊約的若干神諭,宗徒——尤其瑪竇和保祿——曾較廣義地引用過,其意涵與舊約原意略有出入,這是為了更清楚地對應默西亞時代的事實。他們這樣做,依據的是舊約預兆特性的道理,不必視為他們有意揭露真正而本有的預象意義。

注意:基督與宗徒對舊約所作超越史實之解釋,其歷史基礎在於以色列民族在萬民之中的特別蒙召——這蒙召發生在聖祖身上,再由西乃山的盟約予以確認;而以色列的默西亞使命,正是先前蒙召的圓滿確立(羅九1-5;十一1-2及29)。

新約中有沒有預象?——毫無疑問,新約中沒有默西亞預象。但在福音書裡,我們讀到耶穌行了若干事蹟,這些事蹟裡確實藏有某種程度的象徵或先兆。

路加福音五4-10所記,耶穌在捕魚一事上行了一個真正的奇蹟,行完奇蹟後對西滿說:「不要害怕!從今以後,你要做捕人的漁夫。」因此可以正確判定:此奇蹟同時也是宗徒職務的一種預兆。

耶穌將第一次增餅與天上食糧緊密相連(若六1-14),由此可以斷定:此奇蹟也為預示聖體聖事。

從耶穌治好癱子的奇蹟,我們可以認出心靈與肉身疾病之間的關係(路五18-26)。

耶穌的末世言論裡,耶路撒冷的毀滅可說是世界末日情景的影像,雖然這兩件事在他的話中合於同一幅圖像。

在門徒們“給許多病人傅油,治好了他們”的事上(谷六13),脫利騰公會議看到耶穌所立的傅油聖事(Denz.908)。

保祿在格前十16-17描述:領受聖體聖血,正是信友彼此結合的憑證——「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在希伯來書十三12-14中又寫道:基督在耶路撒冷城門外受苦難;按此榜樣,猶太人應到營幕外去,亦即必須徹底脫離把耶穌定為死罪的猶太主義。

這些思想固然很好,但是都沒有達到預象意義的真正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