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含蓄意義
含蓄意義(Sensus implicitus)——聖經意義即藉言詞直接或間接宣告的真理,所以是明確述說的真理。但這樣在某段經文中宣告的真理,其本身可以蘊含其他真理,這些真理並未直接出諸言詞,僅是含蓄的暗示。這類真理以兩種方式潛藏於明說的真理之中。
第一種:部分含於全體之中,或個別概念包於總體概念之內。個別概念因密切而必然的關聯,寄寓於較寬廣的概念之中;要正確引出該個別概念,只需對字面言詞加以解釋——廣義便由這些言詞顯露。如此由明義發掘的暗義,全屬字面意義,因為暗義就在字面意義所憑以敘述的言詞中,也是說者寫者本來就想表達的意義。
這類字面含意,是憑釋義性的三段論法推論而出。此種論法用來闡明聖作者在字句中所暗藏的意向。這層意義又稱為深義(sensus plenior)。
舉例說明:若一14「聖言成了血肉」——這句子明白指出一個真理:天主聖言是真實的人。而「人」這個字或概念,本身的圓滿就涵蓋了其他真理,包括基督具有人的明悟與意志、具有人的內外感官與感情。既然這些真理自然暗含於「人」字之中,便都屬於若望以字面意義宣告的真理。又若一4肯定天主聖言「是人的光」,光由天主聖言傳給世人,所以天主聖言是整個光明的根源。但人在本性與超性兩個秩序內都能受光照:在本性秩序內,人由聖言領受理性之光,憑此光得以避惡向善;在超性秩序內,人由聖言領受天主的啟示(真理、恩寵、奇恩等),在啟示的引導下走向永生。這兩個真理都包含於經文的「光」字之內,意義其實只有一個,只是從兩個層面看而已。
耶穌曾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瑪十六24)。什麼叫棄絕某人?就是離棄他、與他斷絕往來。耶穌的門徒就是這樣棄絕自己——因此他教人以極大的忍耐、極大的謙遜、完全的犧牲精神。所有這些德行,都字面地含括在「棄絕自己」這句話裡。
全書處處都是含蓄意義的著名例子,就是《雅歌》。本書的字面意義是隱喻或寓意,亦即天主與以色列的互愛。但這層原始意涵裡又包含其他意涵:基督與教會之愛、基督與天主之母瑪利亞之愛,以及基督與所有忠信靈魂之愛。這種解釋獲得歷代解經學者的擁護與支持;有些學者提議將此意義稱為包容意義(comprehensivus)。我們讀聖經應細心尋索,以深入的默想考究天主聖言,從聖言中求得更深的神聖意涵,使聖言所蘊藏的智慧與明達寶藏更顯明(《聖經袖珍》553)。
含蓄意义(Sensus implicitus)―圣经意义是借言语直接或间接宣布的真理:所以是明确述说出来的真理。但是以这种方式在一段经文中所宣布的真理,其本身能含有其他的真理,虽然没有以语言明明表示出来。而只是含蓄的暗示。这些真理以两种方式能够藏在表明的真理之中。
并且第一就是部分含于全体,或者个别概念包于总体概念之中。个别概念由于密切和必然的连系,寄干较广阔的概念内:因此为更正确地引出那个概念,语言的解释已经足够,而明确的广义因这些语言现示出来。如此明义所发掘的暗义,完全属于字面意义,因为暗义包含在字面意义借以叙述出来的语言功能之内,因此也是说者写者所常想要的意义。
这类字面的含意是借助说明的三段论法而推论出来的。这种论法是用来解释那由圣作者在其词中暗暗所包括的意向。这种意义又叫作深义(sensus plenior)。
举例说明:若一14:“圣言成了血肉”―这个句字明明表示出一个真理:天主圣言是真实的人。而“人”这个字或概念,为了本身的圆满,也包括了其他真理,就是基督具有人的明悟和意志,具有人的内外感观和感情。所以既然这些真理自然暗含在“人”这个字内,就是若望以字面意义所宣布的真理。又若一4肯定天主圣言“是人的光”。光从天主圣言被传到人们身上。所以天主圣言是整个光明的根源。但是人能在本性和超性秩序内受到光照。人在本性秩序内由圣言接受理性之光,因着这光能够避恶迁善。在超性秩序内,人由圣言领受天主的启示(真理、恩宠、奇恩等),在启示引导下能获得永生。这两个真理包括在经文中使用的“光”字内:意义是单一的,但是真理的双重看法。
耶稣曾说过:“谁若愿意跟随我,该弃绝自己”(玛十六24)。什么叫作弃绝某人?就是离弃他,与他没有任何交往:耶稣的门徒这样弃绝自己:所以教授人以极大的忍耐,极大的谦逊,完全的牺牲精神:教授的这许多德行,却都字面地包括在“弃绝自己”的这句话里。
全书随处都有含蓄意义的著名实例就是雅歌。这部书的字面意义是隐喻的或寓意的,就是天主和以色列的互爱。但这第一观念包含着其他观念,即基督与教会之间的爱,基督与天主之母玛利亚以及与所有忠信灵魂的爱。这种解释博得了传统解经学者的拥护和支持;有的学者提议把这种意义叫做包容意义(comprehensivus)。我们阅读圣经应该细心寻求,以深人的默想考究天主的圣言,为在圣言里求得更高深的神圣意义,使隐藏在圣言中的智慧和明达的宝藏更为明朗化(圣经袖珍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