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必然意義
必然意義(Sensus consequens)——一個真理可以含蓄地包含於明確的句子裡,正如三段論法的結論潛含於前提之中。我們可借邏輯論證,由聖經的明確句子推出其中蘊含的其他真理。論證中,一個前提是聖經的明確句子,另一個前提是自然秩序的另一真理;兩個前提合起來導出的結論,分享前提的真理。然而,靠這層邏輯推論而從聖經語句得出的真理,不能算作聖經意義。聖經意義本質上屬於語句本身的字義效力,那些結論則出於推理之功;不過,依邏輯推得的道理仍是真實的、仍指向真理,甚至部分分享了聖經前提的真理——畢竟,發自真實的,仍只能是真實。
舉例說明:若一14在字面上明白指出基督的人性與天主性相結合。關於此真理,神學家提出三段論法:基督的人性內住有「人性與天主性結合所發的聖德」,而這聖德乃是本體的、非受造的;所以基督的人性因本體的聖善而為聖善。此結論雖非若望字面所述,仍然真實,因為它是憑邏輯推論而得。
這類結論,在聖經教學上通常稱為必然意義,並開闢了第二條途徑。沿此途徑深入,我們得以透視天主聖言的深奧,從結論中發掘出有助於闡明基督教誨、促進聖善生活的內容(《聖經袖珍》554)。神學由此途徑取得所謂的神學結論;司鐸若慣於全神貫注、以詮釋之眼閱讀聖經,循此途徑便能分辨:何者是聖經文字表面所說,何者藏在字裡行間。
必然意义(Sensus consequens)―一个真理能够含蓄地包括在明确句子里,就是推理三段论法的结论包含在前题内。由圣经的明确句子,借助论理学的论证能引出其本身具有的其他真理。在此论证中一个前题是圣经的明确句子,而另一个前题是自然秩序的另一真理:由两个前题而来的结论共同分享真理。于是因了这个论理过程,由圣经的具体语句所推论出来的真理,不能说是圣经意义。原来圣经意义实质上属于语句所表明的力量和功能,而那些结论是靠推理的特长,不过以逻辑法推论出来的道理是真实的,且指出真理,甚至部份地分享圣经前题的真理:所以发自真实而由真实而来的,只能是真实的。
举例说明:若一14字面上和明白地表示基督的人性结合于天主性。关于这个真理,神学家提出了推理三段论法:在基督的人性内住有其人性与天主性结合而发出的圣德,而这圣德是本体的或非受造的。所以基督的人性因本体的圣善而成为圣善的。这个结论虽不是由若望所表明的字面意义,但却是真的,因为是借理论的推论而得来的。
这类的结论,在圣经教学上,通常称为必然意义,且开辟了第二个途径。由此途径前进,我们必能透视天主圣言的深奥,并从结论中发掘一些能够有助于说明基督的教诲,促进圣善的生活(圣经袖珍554)。借着这个途径,神学获致所谓的神学结论;一位司铎如果习惯全神贯注诠释,来阅读圣经,因着这途径必能辨别在文字表面上表明什么,在骨髓里隐藏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