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文學方面的法則
探求聖經意義所立的規則,皆出自聖經本身的特性。聖經既是人的書、又是天主的書,也是教會的書。所以解經法則分為三類:文學方面的法則,從人的因素看聖經,這類法則於一切經書、甚至世俗書籍都同樣適用;教義方面的法則,以天主為基礎看聖經——聖經本是受天主默感而寫成;教會方面的法則,源於教會的訓導權,因為聖經由教會保管與詮釋。
閱讀聖經——理解聖經意義最主要、最基本的規則,就是循序、專心、不間斷地閱讀。
聖經自有其詞語與風格,與我們現代的才識、習俗截然不同,許多段落讀來不免晦暗難明。但只要循序勤讀,自能熟悉聖經的語風,許多原本不清楚的地方,自然就容易明瞭。
再者,勤讀、日日讀,便能清楚了解聖經運用文學類型的脈絡,明白聖經所討論的主要課題與教誨,也能透視每部經書的獨特性質,並認識希伯來歷史與宗徒所傳福音之間的整體關聯。對聖經的認識越清楚、越深刻,探尋聖經內藏的意義便越穩當、越有收穫。
開始讀經時,應抱著一種「先把疑難與晦澀難懂的字句放下不顧」的心情,專心於閱讀與默想。這種研讀本質上是極個人的事;凡喜愛聖經的人,必須親自完成,沒有任何科學方法能取代這份個人的研讀工夫。
常徜徉於聖經之中的牧靈人員,無論為求教會學識、牧靈與苦行的智慧,或為聖化自己,都能從中得到豐厚的益處。這些益處,《上智的天主》、《安慰的聖神》與《聖神默感》三通諭都有切實的說明。
所以切望讀者每天為自己定下一段時間,專心致志地研讀聖經(《聖經袖珍》490)。讀經時宜常常分段來讀,使每段經義保持完整。好的段落分析常是解經學最好、也是不可或缺的基礎,能讓你看清概念與字句彼此之間的關聯。
每一段都要細加標記:記述重要道理的字句、藏有深意的語句、文字優美的句子。遇到特殊的記述或奇蹟,記下事情發生的目的與事實大要;描寫先人道德品行之處,則記出其鮮明的特徵。
文學類型——最重要的規則,是留意聖作者在我們所讀的經書裡用了什麼表達方式。這條規則由教宗庇護第十二世提出並加以闡明,大意如下:古代近東作家在運用語文與著述時,字面意義並不像現代作家那樣清楚明白;因此要確定聖作者究竟想表達什麼,必須先分辨他們寫這些書時所用的文學類型。沒有一種文學類型是與聖經無關的——古代民族、尤其中東民族——慣常用文學類型來表達心中所思。
但有一點也必須注意:凡與天主聖善相違、與真理倫常相牴觸的文學類型,聖經裡絕對找不到。例如「神話」類型,聖經中絕對沒有。
聖經裡確實能有、也真有一些晦暗難明的字句,給讀者帶來不少困擾;這只能歸因於該民族特有的說法或敘述方式——這種方式在當時人們之間慣常使用、彼此認可(《聖經袖珍》557-559)。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聲明:「要探討聖作者的本意,方法之一便是注意文學類型,因為藉著各式各樣的歷史、預言、詩歌或其他類型所陳述、所表達的真理彼此不同。故此,釋經者必須在特定的環境裡,按聖作者的時代與文化背景,依照他們所通用的文學類型,去尋找他們所企圖表達、實際表達的意思。所以,要正確理解聖作者所欲陳述的內容,必須留意他們時代流行的、當代習用的感受、說話和敘述的方式,也要注意同時代人們彼此往來慣用的那些方式」(《啟示憲章》12)。
不離字面意義——聖經字句通常應依其字面、原本而顯明的意義解釋,絕不可離開這層明顯意義;只有當理智不容我們如此理解,或必須捨棄字面解釋時,才能例外(《聖經袖珍》112)。此一原則建立在自然邏輯的法則上。某些段落雖然顯露出豐富的預象意義,仍應先注意字面意義,因為「歷史的真理是精神解釋的基礎」(聖熱羅尼莫)。
(1) 上下經文中若使用同一字句而都按字面意義解釋,那麼此處所用的同一字句也應依字面解釋。例如若廿23:「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此處的「赦免罪過」,應以淺顯易懂的意義來理解,確指赦免罪惡,而不是如某些唯理派學者所解釋的「精神上的宣道權」。
又出二12記載:「梅瑟將那埃及人打(殺)死,將他埋在沙土中」。古代經師為了替梅瑟脫去殺人之罪,硬說梅瑟未動暴力,只憑說話的奇能殺死那人——如此一來,反而使聖經自相矛盾。
(2) 前文所謂「理智不容我們依字面理解」,究指何種情形?答:我們的理智是天主創造所賦,目的就在追求真理;因此聖經中若有字句照字面解釋顯然違反理智,我們就不必死守字面。例如有關天主的觀念,不論舊約或新約都是極為單純的。所以聖經裡若遇到那些「天人同形」、「天人同情」的描寫,必須依全部聖經對天主的認識去理解、解釋。
(3) 那麼何時必須捨棄字面意義?答:當我們確知某一部書(如《雅歌》)或某一句話(如「若你的右眼……剜出它來」)之中,聖作者有意採用預象或借意,便不應死守字面,而應追尋聖作者的用意所在。守住這個原則,我們才能正確領會《約伯傳》第一、第二章那兩幕天上的劇情——因為這兩章是以詩體描寫天主上智照顧義人的真理。
教宗庇護第十二世說得好:「解經學家眼前最應留意的,便是辨明、確定何者是聖經字句的真意——也就是所謂字面意義」(《聖經袖珍》550)。
參閱上下文——聖經大師熱羅尼莫說:「我常勸勉聰明的讀者,讀經必須從頭讀到尾,才能將全篇融會貫通」(《拉丁教父全集》廿六186)。因為上下文息息相關,孤讀一句也許覺得晦澀難明,一讀上下文卻往往豁然開朗、撥雲見日。一段經文與前後文字相互呼應的關係,叫做論理關係文字。
雅各伯書二14-26談到「善行」,並肯定「沒有行為的信德是死的」(17節)。該是怎樣的行為呢?讀過17節前後的文字,便會發覺所論的是發自信德的善行——
亦即具有愛德精神的行為。沒有這樣的行為,便不能算是真正的信德。
又如羅馬書三28保祿說:「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憑信德,而不在於遵守法律」。讀完保祿在第四章上下文的全部論述,便會發現保祿所論的,是只重外在地遵守梅瑟法律、卻拋棄基督而做的行為。因此,信基督而沒有這類行為,仍然能得永遠的救恩。如此,保祿與雅各伯之間明顯的差異就消解了:保祿所說的是「信德以前」的行為,雅各伯所說的則是「信德以後」的行為。
另一實例見於依撒意亞先知書七14-15:「因此吾主要親自給你們一個徵兆:『看,有位貞女要懷孕生子……』」我們想知道:天主給不義的君王阿哈茲的這個徵兆,是保護之兆,還是懲罰之兆?這就要研讀上下文。讀上文,發現這位君王是不信的君王(12節),先知以懲罰恫嚇了不信的人們;讀下文16-25,確實談到猶太國的滅亡。由上下文可以斷定,天主所給的徵兆是懲罰的徵兆。
依十一10說:「他的墳墓將是輝煌的」(原文作:他駐節之地將是輝煌的)。上下文從未提到默西亞的死亡與埋葬,卻預告他道理的宏揚,所以這句並非論基督墳墓的輝煌,而是論基督凱旋之後的和平與光榮。
讀完《智慧篇》一大段(尤其智八2-20),馬上能明瞭21節並非在論貞潔:「但我知道,天主若不將她賜給我,我不會獲得她……」此處所論——一如上下全文——是指靈魂與天主智慧的結合,這種結合若非天主賞賜,便不能獲致。或許 Continens(守身)一詞誤導了許多人。
又如若二4:「女人,這於我和你有什麼關係?」路二49:「你們為什麼找我?你們不知道我必須……」乍聽之下,這些話似乎有些刺耳,不像出自耶穌之口。但只要看下文便明白:若望福音裡,耶穌滿全了聖母的要求;路加福音裡,耶穌同他們下去……屬他們管轄。
路十18:「我看見撒殫如同閃電一般自天跌下」。從上下文可知,這句話是說魔鬼從七十二門徒所救的附魔人身上出去,而非指創世之前魔鬼被逐出天國一事。
瑪廿七46:「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既然耶穌借用詠廿二篇的字句說話,便應斷定聖詠中的受難者與十字架上的受難者處境一致。聖詠中的受難者以赤子依恃之情,懇切呼號自己的天主,道出受難之後的勝利情景;十字架上的耶穌捨命之後,同樣得享復活的光榮;所以被釘的耶穌絕無絲毫失望——耶穌之言與聖詠之意應等量齊觀。更何況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曾自陳所言乃為應驗聖經(若十九28)。
先知預言的上下文——先知宣講未來事件時,那些事件常與時間的先後無關,只與顯示給先知心眼的神視相連。因此往往會把未來的事說成眼前或過去的事;或把年代相隔甚遠的多件事件,於同一幅景象中一併道出。讀先知書時尤須留意這些問題。試舉例說明如下:
未來事件被說成眼前的事,依七14:「看,有一貞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厄瑪奴耳」。此預言照字面論及未來的默西亞(瑪一22-23),卻說得彷彿正在發生(懷孕生子、起名叫……),因為這預言與先知當下的神視連在一起。
未來事件被說成過去之事,依九1:「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一道皓光,光輝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們身上」。瑪四16指明此乃默西亞預言,然而描寫得宛如過去的往事。希伯來文法稱此為「先知過去時態」。也有批判者寧採現在時態,譯為「看見、射在」。
未來事件被說成過去之事,又轉回未來,例見依五十三章論受苦的上主僕人。
兩件不同事件描寫得彷彿之間毫無時間隔閡,是因為兩件事在先知的神視中同時出現於同一幅景象。試讀依七14-17:在這段經文裡,厄瑪奴耳的出現與亞述人進犯猶太一事相連。
三件不同事件連在一起敘述的例子,見於岳厄爾先知書二19-32:宣告給以色列的物質幸福——先知時代;默西亞時代的幸福——基督時代;天主的審判——末世。但這三件事在岳厄爾的言論裡銜接得極為緊密,彷彿其間毫無年代的隔距。
耶穌基督的末世言論也有類似情形(瑪廿四—廿五及類似處)。在此言論中,神聖的先知於單一景象裡同時論及耶路撒冷的毀滅、人子的降來與最後審判;同一幅景象裡,時而描寫聖城的毀滅,時而記載世界的滅亡。
默示錄十二1-6也曾指明:「有一個女人身披太陽……」。聖教會照字面解讀,但所描寫的情景(無疑也是若望所注目、所願意的)將視線引向貞女瑪利亞——那位女人正是默西亞的母親。所以我們保留若望在單一象徵中以兩幅畫面所指出的兩層真理:戰鬥中的教會生下基督的兄弟子女;天上受光榮的童貞瑪利亞,作為真正的中保,護佑聖教會的子女(參閱庇護十世,《Ad diem illum》一九〇四年二月四日)。
讀達尼爾先知書的神視時,在七十個星期的神視中、瑪加伯時代的光耀映照下,便能看見默西亞時代的本質與末世景象隨之浮現。
結論:先知書中,尤其涉及預言與神視之處,不可要求像訓誨文體或歷史文體那樣脈絡分明。前文所述的預示現象,正使許多或不同的事實必須在單一景象中觀察與陳述;何況也往往無法判定哪幅景象屬於哪件事件。預言與神視中雖標出時間,但這時間寧繫於神視,而不決於歷史。
注意類似的經文——所謂類似經文,是指在同一經書或另一經書裡,記載同一事件的文句或敘述。例如以色列史,列王紀有載,編年紀亦有載。若要詳加考據某一史事,便應參照不同的經卷:有時某一經卷多出的情景,反能使史事更為明朗。
又如耶穌的言行傳於四部福音之中,四位聖史對同一問題的記述雖大致相同,卻各有獨到之處。因此福音史事與道理的真義,若不通覽四部福音,便無法完全領悟。
舉例說明:瑪爾谷福音四12:「使他們看是看,卻看不見……免得他們回頭而得赦免」。耶穌論及自己以比喻講論天國的用意,這話聽來似乎刺耳。瑪竇的說法卻不同:「我用比喻對他們講話,是因為他們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見,也不瞭解」。兩處合看,便更能明白耶穌的本意。
其他例子,可參閱路十四24與瑪十37。
詩文並行體——屬詩體寫成的書卷或章句所共用,是希伯來詩詞的基本格律。並行體的定義是:以兩句或兩句以上互相應對的句子,發表同一個思想。
在解經學中,迭義並行體(parallelismus synonymus)與反證並行體(parallelismus antitheticus)尤為有用。迭義並行體是把第一行的意義,以不同的言詞重新詠出,或以類似的意義補足第一行;反證並行體則恰恰相反,第二行以對立的詞句補足第一行的意義。
詩文並行體的用處顯而易見:第一行若意義晦澀難明,只要讀第二行,意義便豁然貫通。羅伯特(Robertus L)於一七五三年首先闡明並行體在希伯來詩文中的性質與價值。
1.迭義並行體:依十一1:「由葉瑟的樹幹生出一個嫩枝,由它的根上發出一個幼芽」——顯然「嫩枝」與「幼芽」表達同一意義。兩個不同語詞同指一人,即默西亞。所以熱羅尼莫把嫩枝解作天主之母,把幼芽解作基督,實在欠妥。
耶十一19:「讓我們毀滅這株生氣蓬勃的樹,將他由活人的地上拔除,使他的名字不再受人記念」。這些話顯示耶肋米亞的仇人對先知本人所懷的陰謀。第二、三句既論毀掉耶肋米亞,第一句意義便應相同:樹指耶肋米亞,樹的果實指先知的預言——對不義的仇人苦澀難當。拉丁通行本把第一句譯作「我們要將木頭插入他的麵包中」,意義反而晦澀難明。
2.反證並行體在聖經詩體書卷裡特別多見:可讀箴言第十章至第十五章,這一大段中每節都是反證並行體。例如前幾節:智慧的兒子使父親喜樂,愚昧的兒子使母親憂愁;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正義救人脫免死亡……
有時為了風格優雅,迭義與反證兩種並行體合而為一,例如岳厄爾二3:在這民族的前面,有吞滅的烈火;後面,有燃燒的火焰;這民族未來之前,大地有如伊甸樂園;它既來之後,卻成了荒涼的曠野。
为研求圣经意义所提出的规则,都是从同一圣经的特性作出发点。因为圣经既是人的书,天主的书,又是教会的书。因此解释圣经的法则,有文学上的法则,就是说以人的因素来看圣经,为解释所有的经书,连尘俗书籍都有效;有教义的法则,以夭主为基础来看圣经―圣经是受天主默感而写成的―;有教会的法则,这法则来自教会的训导权,因为圣经是交由教会来保管和诠释的。
阅读圣经―为理解圣经的意义,应守的主要和基本规则,就是顺序、专心和不间断的阅读。
圣经有其自己的语词和风格,与我们现代的才识和习俗完全不同,许多地方,在我们看来,不免显得晦暗难明。如果顺序和勤读圣经,必能熟悉圣经的语凤,许多不清楚的地方,自会容易明了。
再者,勤读圣经,天天读经,对圣经规定使用文学类型的过程,必有清楚的认识;对于在圣经中所讨论的首要课题和教诲,自会有明晰的了解,同时也能透视每部经书的独特性质;_对于在希伯来历史和宗徒所传福音书之间所有的一般连系,也有所认识。对圣经的认识越清楚和深刻,对藏于圣经中意义的探求,也越安全和越有收获。
开始读经时,应抱着一种不管一切疑难和晦涩难懂字句的心情去读,单单致力于阅读和默想圣经。这种研读圣经,基本上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凡喜爱圣经的,必须自己去完成,没有什么科学方法能代替这个个人的研读工作。
经常留连于圣经中的牧灵人员,不拘为了探求教会知识,或为求得牧灵和苦行的知识,或为圣化自己,都能体验到丰富的益处。这些益处在“上智的天主”、“安慰的圣神”和“圣神默感”三通谕中,都有切实的解说。
所以切望读者每天要为自己规定一个时间,专心致志地研读圣经(圣经袖珍490)。在读经时能常分段来读,为能有一个完整的经义。好的分析屡次是解经学最好及不可缺少的基础。如此你可以确定概念和字句彼此之间的关联。
在每一段,要详细标出讲述重要道理的字句,或藏有深意的语句,或文字优美的句子。在特殊的记述和奇迹方面,记出事情发生的目的和事实概要。在描述先人道德和品行的地方,要标明他们的显明特征。
文学类型―最重要的规则是注意圣作者在我们所读的经书中使用了什么表达方式。这项规则由教宗庇护第十二世提出并加以说明。现在将其大意略述如下:古代的近东作家,在运用语文和著述时,其字面意义并不如现代作家这般清楚明白。所以为确定圣作者在书中想表示什么,必须先分辨我们这些书出现时,用了什么文学类型。因为没有一种文学类型是与圣经无关的,古代民族,尤其中东民族经常用文学类型来表达心目中所有的思想。
但我们也该注意一点:凡是与天主的圣善相违反,与真理伦常相抵触的文学类型,圣经里面是绝对找不到的。例如“神话”类型,在圣经里面绝对没有。
在圣经里面能够有,实际上也真有一些晦黯难明的字句,给人们增加了不少困扰,或者这只能说是来自那民族的一种说法和叙述方式。这种说法或方式在人们中间,习惯上被许可共同采用了(圣经袖珍557-559)。
梵蒂冈二届公会议会声称:“为探讨圣作者的本意,在各种方法中,也当注意到文学类型,因为借各式各样的历史、预言、诗歌,或其他类型,陈述的及表达的真理彼此各有不同。故此,释经者必需寻找圣经作者在固定的环境中,按他们的时代与文化背景,用当时通用的文学类型,企图表白及表白出来的意思。于是,为正确地了解圣经作者所欲陈述的,应当注意到圣经作者的时代所流行的,以及当代习用的感受“说话和叙述的方式,也当注意到同时代的人们,彼此往来惯用的那些方式”(启示宪章12)。
不离字面意义―圣经的字句通常应依字面原有和明显的意义解释,决不可离开这明显的意义,只有理智禁止我们这样懂,或是有抛弃字面解释的必要时,才能有所例外(圣经袖珍112)。这个原则是基于自然论理学的条例。在某些地方虽然充分显示有预象意义,但仍该先注意字面意义,因为“历史的真理是精神辨解的基础”(圣热罗尼莫)。
(1) 因此上下经文中所用同一的字句,都作字面意义讲解时,则经文中此一处所用的同一字句也应作字面解释。例如,若廿23节:“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这里所谓“赦免罪过”,应以显而易明的意义讲解,确指赦免罪恶,并非如某些唯理派学者所解释的,是指一种精神上的宣道权。
又出二12记载:“梅瑟将那埃及人打(杀)死,将他埋在沙土中”。古代经师解脱梅瑟的杀人之罪,硬说梅瑟没有用暴力,而只用说话的奇能杀死那人。这样他们强使圣经立于反对之地。
(2) 上文所谓理智禁止我们从字面去懂,是在什么情况之下?答复是:我们的理智是天主创造赋予的,其目的便是寻求真理。所以圣经中的某些文句,如作字面解释,明明相反理智。我们就不必照字面死讲。例如,有关天主的观念,不论在旧约或新约里面都是最单纯的。故此,我们若在圣经中遇到一些有关夭主的“天人同形”或“天人同情”的说法,我们必须依照全部圣经中所认识,所记述的天主的观念去懂,去解释。
(3)何时又有抛弃字面意义的必要呢?答复是:几时我们明知在某一部书(如雅歌),或某一句话(如“若你的右眼……剜出它来”),圣作者有意用预象或借意,我们就不应照字面死讲。而应寻求圣作者用意之所在。如坚守着这个原则,我们也便能正确地领悟约伯传第一、第二两章天上的两幕剧情了。因为在这两章内是以诗体描述了天主上智照顾义人的真理。
教宗庇护第十二世说得好:“解经学家眼前最应注意的,是辨明确定什么是圣经字句的真意,也就是所谓字面意义”(圣经袖珍550)。
参阅上下文―圣经大师热罗尼莫说:“我经常劝勉聪明的读者,读经必须从头读到尾,然后才能将全篇融汇贯通“(拉丁教父全集廿六186)。因为上下文都有连带关系,只读了某一句,也许觉得晦涩难明,但一读了上下文,每每竟能豁然开朗,拨云雾而见青天。一段经文与前后文字的互相应和,叫做论理关系文字。
雅各伯书二14-26谈到“善行为“,并肯定”没有行为的信德是死的“(17节)。应该是怎祥的行为呢?如果我们读过17节前后的文字、我们便会发觉所论的是发自信德的善行
为,具有爱德精神的行为:没有这样的行为,完全不能算是真正的信德。
又罗马书三28保禄说:“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借信德而不在于遵守法律”。如果我们读了保禄上下文里第四章全文所说的话,我们会发觉保禄所论的是由有形遵守梅瑟法律,而扬弃基督而来的行为:因此,信基督而没有这些行为,的确能获得永远的救恩。这样我们便消除了保禄和雅各伯之间的显明差别。因为保禄说的,是指信德以前的行为,而雅各伯所说的,却是指信德以后的行为。
另一实例是在依撒意亚先知书七14-15:因此吾主要亲自给你们一个征兆:“看,有位贞女要怀孕生子……”。我们想知道,给不义的君王阿哈兹的这个征兆,是天主保护的征兆呢,还是惩罚的征兆呢?因此我们要研读上下文二阅读上文,发现这位君王是位不信的君王(12节),并且先知以惩罚恫吓了不信的人们。阅读下文:16-25的确说到犹太国的灭亡。我们从上下文可以断定天主给的征兆是惩罚的征兆。
依十一10说:“他的坟墓将是辉煌的”(原文作:他驻节之地,将是辉煌的)。因为在上下文里面,从未谈及默西亚的死亡和埋葬,却预报了他道理的宏扬,所以意思不是论基督坟墓的辉煌,而是论基督胜利后的和平及光荣。
如果我们阅读智慧书的一大段(尤其智八2-20),我们即刻明了21节所说的,不能是论贞洁:“但我知道,天主若不将她赐给我,我不会获得她……”。原来这里所论的,如上下全文一样,是指灵魂与天主智慧的结合,这种结合除非天主赏赐,是不能获得的。或许Continens(守身)一词欺编了许多人。
又如若二4:“女人,这于我和你有什么关系?”路二49:“你们为什么找我?你们不知道我必须……”?这些话骤看来,似乎有些逆耳,不宜出之于耶稣口中,其实看下文,在若望福音里,耶稣满全了圣母的要求;在路加福音中,耶稣同他们下去……属他们管辖。
路十18:“我看见撒殚如同闪电一般自天跌下”。从上下文我们知道,意思是说魔鬼从七十二门徒所救的附魔人身上出去的事,而不是论创世之前,魔鬼被逐出夭国的事。
玛廿七46:“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为什么舍弃了”?我们要想耶稣借用咏廿二篇的字句说了话,因此要断定圣咏中的受难者和十字架上的受难者,处于同样的情形。圣咏中的受难者以赤子的依恃之情,恳挚地呼号自己的天主,说出自己受难的胜利情景;同样十字架被钉的耶稣的致命,获得复活的光荣:因此被钉十字架的耶稣,没有丝毫的失望:耶稣言词的意义与圣咏的意义应该等量齐观。更何况被钉在十字架的耶稣曾声明自己说话,是为应验圣经上的话(若十九28)。
先知预言的上下文―在先知宣讲未来事件的言论里面,那些事件大概与时间的延续没有任何连带关系,只与显示给先知理性的神视有关联。因此时常会遇到未来的事被说成眼前的事或过去的事;或者许多不同,而年代上相隔离的事件,却在一个景色里说出来。当我们读先知书时,尤应注意这些间题。今举例说明如下:
未来的事件被说成目前的事,依七14:“看,有一贞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厄玛奴耳”。这个预言照字面是论未来的默西亚(玛-22-23),但却说成目前发生的事(怀孕生子,起名叫…),因为与先知现有的神视连在一起。
未来的事件被说成过去的事,依九1:“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一道皓光,光辉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们身上”。从玛四16知道预言是默西亚预言。但却描写得竟如过去的往事一样。这在希伯来文法上叫作先知过去时态。但有些批判者宁愿采用现在时态,而译作:“看见,射在”。
未来的事件被说成过去,同时又返回未来的事。依53论受苦的上主的仆人。
两个不同的事件描写得宛如没有时间的隔离一样,这是因为两个不同的事件在同一景色下、出现在先知的神视中。我们试读依七14-17一段二在这段经文中,厄玛奴耳的出现与亚述人进犯犹太的事连在一起。
三个不同事件连在一起叙述的例子,见干岳厄尔先知书二19-32:宣告给以色列的物质幸福―先知时代;默西亚时代的幸福―基督时代;夭主的审判―末世。但是这些事件在岳厄尔的言论里连系得如此密切,好象在这些事件之间没有年代的延续一样。
在耶稣基督的末世言论里面,也有类似的情形(玛廿四一廿五和类似处)。在此末世言论里,神圣的先知在单一的景象里,论及耶路撒冷的毁灭、人子的降来和最后审判。在此言论中,同一景色,时而描述圣城的毁灭,时而记载世界的灭亡。
在默示录十二1-6我们也曾指明:“有一个女人身披太阳…”。圣教会照字面来懂,但是描述的情景(无疑是若望所注目所愿意的)将视线转向贞女玛利亚;原来那位女人的确是默西亚的母亲。所以我们保留由若望在单一而有两个画面象征中所指出的两个真理:在世战争的教会生了基督的兄弟子女:而在天上受光荣的童贞玛利亚,真正的中保保护圣教会的子女(Cfr. Pius X,Ad diem illum 4 Febr.1904)。
当我们阅读达尼尔先知的神视时,在七十个星期的神视中,在玛加伯时代的作为光耀下,我们会看到默西亚时代的本质和末世的景色出现。
结论:在先知书内,尤其有关预言和神视,不应该要求象在训诲文体或历史体内所有的那样完全清楚。这也是为了上述所解说的预示现象,许多或不同的事实应在单一景象里去观察和陈述:因为也往往不能判定那些景象归于那些事件。虽然在预言和神视里面标出一个时间,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个时间宁可系于神视而不决于历史。
注意类似的经文―所谓类似的经文,是指在同一经书中,或在另一经书中有关同一事件的文句或记载。譬如以色列史记有载于列王纪的,也有载干编年纪的。我们若要对某一史事详加考据,就应参照上述不同的经卷:因为有时在某一经卷多加的情景,会使史事更为明朗。
又如耶稣的言行,传之干四部福音中,尽管四位圣史对某一问题的记述大致相同,但却都有其独到的地方。因此对于福音史事和道理的真义,如不阅览四部福音,是不能完全领悟的。
举例说明:在玛尔谷福音四12:“使他们看是看,却看不见......免得他们回头,而得赦免”。耶稣论天国讲比喻的目的所说的话,听得似乎刺耳。玛窦的说法却又不同:“我用比喻对他们讲话。是因为他们看,却看不见,听,却听不见,也不了解”。两处合览,我们对耶稣的命意所在,便更为清楚了。
其他例子,可参阅路十四24和玛十37。
诗文并行体―属于以诗体描述的书或章句,且是希伯来诗词的基本律例。并行体的定义二就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应对的句子,来发表单一的思想。
在解经学里迭义并行体(parallelismus synonymus)和反证并行体(parallelismus antitheticus)是非常有用的。迭义并行体是将第一行的意义,以不同的言词重新咏出,或用一种类似的意义来完成第一行的意义。反证并行休与前者恰好相反,其中的第二行用反托的词句来完结第一行的意义。
诗文并行体的用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第一行的意义晦黯难明,平常读过第二行,对意义即刻豁然贯通。罗伯特(Robertus L)于一七五三年首先申明并行体在希伯来诗文中的性质和价值。
1.迭义并行体:依十一1:“由叶瑟的树干生出一个嫩枝,由它的根上发出一个幼芽”。―显然“嫩枝”和“幼芽”都表示同一意义。这两个不同的语词都指一个人,即默西亚。所以热罗尼莫把嫩枝解作天主之母,而将幼芽说成基督,实在有些欠妥。
耶十一19:“让我们毁灭这株生气蓬勃的树,将他由活人的地上拔除,使他的名字不再受人记念”。这些话表明了耶肋米亚的仇人对先知本人所有的阴谋。第二句第三句论的是毁掉耶肋米亚,那么第一句的意思也应该相同。树是指耶肋米亚,树的果实是先知的预言,对不义的仇人苦涩不堪。―拉丁通行本将第一句译作“我们要将木头插人他的面包中”,意义晦黯难明。
2.反证并行体在圣经诗体书卷中特别多见:我们不妨阅读箴言十章至十五章。在这一大段中,每节都是反证并行体:例如前几节:智慧的儿子使父亲喜乐;愚昧的儿子使母亲忧愁。不义之财,毫无益处;惟有正义,救人脱免死亡......。
有时迭义和反证两种并行体,为了风格优雅却合而为一,例如岳厄尔二3:在这民族的前面,有吞灭的烈火,后面,有燃烧的火焰;这民族未来以前,大地有如伊甸乐园,既来以后,却成了荒凉的旷野。